审计处
 

 

审计处工作职责

一、审计处是学校行政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机构,工作业务受上级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。

二、审计处依据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以及上级内审机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在校长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,包括:财务收支审计、工程审计、固定资产审计、干部经济责任审计、专项资金审计、经济效益审计、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及其他审计事项,并就其重大事项及时向校长和主管校长汇报。

三、审计处坚持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服务,为学校的基层单位服务,努力规范校内经济活动,促进提高经济管理水平,维护学校的基本利益。

四、审计处要加强与纪检监察、组织、人事和计财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、加强与上级内审机构和高校同行的交流和协作。

五、审计处要积极组织培训内审人员,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,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坚定、业务上精通、作风上顽强的和谐内审团队。

东北农业大学审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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